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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日期: 2002年6月30日
值得说说的垃圾处理费
盛大林

    这项制度能否顺利推行,城市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能否得到根本解决,关键就在于能否用好垃圾处理费 

    我国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刚刚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各地将很快通过价格听证制度定出收费标准。通知规定,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应缴纳垃圾处理费。

    有报道说,我国近700座城市当中,已有三分之二被一座座“垃圾山”所包围。且如今城市垃圾“生产量”正以加速度增长,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些垃圾的处理方式,正对土壤、地下水、大气等造成现实威胁和潜在危险。更可怕的是,城市垃圾甚至直接伤人:就在前不久,重庆市一座垃圾山深夜滑坡,使得10位居民瞬间被吞噬!

    目前,中国城市垃圾处理主要由环卫部门承担,经费由财政拨款。但政府有限的拨款造成垃圾处理能力的严重不足,这使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只有20%左右。有意思的是,据报道,去年9月,广东省人大还曾经否决了广州市有关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案,但此后经过几次修改、评定,收费方案还是于今年5月得到批准。因为完全依靠财政解决城市垃圾处理费用实在不太现实,更何况,向城市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也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

    近年来,治理“乱收费”一直是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收费项目的新设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政府此次作出全面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决定,显然也是审慎的。事实上,此前很多城市已经实行了这项政策。事实证明,这项收费,城市居民是可以接受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此项政策的推行就一定会一帆风顺,要想顺利地推行这项政策,政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尽快彻底解决城市垃圾的处理问题,同时,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也应该遵守严格的章程。

    比如,收费标准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不应该“一刀切”,更不应该“虚高”;费用的收取和支出应该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要保证这一点,财务就应该透明化,随时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如果要将垃圾的处理交由企业承担,那么必须实行公开的招投标制度,追求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要建立对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护效果的考评制度和评价体系,保证城市居民的发言权,绝不能出现钱交了事没有办好的情况,等等。

    市民们交费是为了换取服务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能否顺利地推行,城市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能否得到根本解决,关键就在于能否用好垃圾处理费———多收、滥用、暗箱操作,肯定是不行的。确定收费要慎重,收了以后要用好,这大概就是一个垃圾处理费却值得我们说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