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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 2002年4月30日
清洁生产离我们已不遥远
于小晗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需要审议的法律草案中,清洁生产促进法草案是一部第一次提请审议,内容又让人感觉比较生疏的法律草案。那么清洁生产真的离我们很远么?

  在山西省太原市,1999 年 11 月 30 日出台了《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其中对清洁生产的解释是,“清洁生产是指将整体性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通过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以提高原材料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降低对人体健康及环境的危害性。”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介绍说,清洁生产的概念最早出现于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 世纪议程》,此后“清洁生产”一词陆续出现在我国防治工业污染保护环境的对策之中,1994 年我国政府制定的《中国 21 世纪议程》,明确提出“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采用清洁技术,实施清洁生产,”并将推行清洁生产作为优先实施的重点领域。可以说在整个 90 年代,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很重视在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将其作为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的重要措施。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自 1994 年以来,全国已有石化、化工、冶金、航空等许多行业成立了行业清洁生产中心,上海市、天津市、山西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省、区、直辖市成立了地方清洁生产中心,全国 24 个省、区、直辖市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试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生产工艺改造,主要污染物平均削减 20% 以上,有些企业因污染严重已经处于即将被关闭的境地,由于实施清洁生产,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达标排放,同时达到了扭亏为盈的目标。

  然而,清洁生产的概念毕竟才出现 10 年,在将清洁生产的理念付诸实施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政府的管理层,还是在企业的运营以及大众的消费层次都存在着诸多障碍,严重影响着清洁生产的推行深度和广度。在思想观念上,只了解传统的污染物处置模式,不知道存在清洁生产这样一种可以双赢的生产模式;只将清洁生产作为单纯的环保措施,结果是采取消极、被动的态度对待清洁生产。在管理、政策、技术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障碍。

  专家认为,国外许多国家根据本国国情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手段推进清洁生产,其中最主要的手段是通过立法和制定规章制度将清洁生产纳入法制轨道,运用法律手段,消除推行清洁生产的障碍,规范、引导、保障清洁生产活动的有效开展。在清洁生产立法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的《污染预防法》,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以污染预防政策取代长期采用的末端处理为主的污染控制政策,将污染预防作为国家处理污染的基本战略,明确规定工业企业必须通过源头削减减少各种污染物排放。此外,欧洲的丹麦、荷兰、英国、卢森堡等国均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在清洁生产的立法方面也不断探索,以法律手段强化推行清洁生产。

  随着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制定,可以相信我国企业推进清洁生产的大环境将更加有利,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将会更高,我们的环境也会越来越好。